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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安办发布:春季安全提示

时间:2023-09-09作者: 行业动态

  3至5月既是公司制作经营黄金期,也是森林防火紧要期,随着季节转换气温回升,生产经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种不安全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春季季节特点,市安办特别进行安全提示如下:

  危险化学品:要针对节后人员返岗思想不集中、转岗或新入职人员业务能力实际,及时开展“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保障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复产复工企业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安全性能条件的不得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企业要持续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充分的利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高度关注企业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安全风险,高度关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与设备法兰连接部位,高度关注由于工艺参数或触媒变化可能会引起的介质腐蚀环境变化,要对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开展年检、定检,加强对焊缝部位检测。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各种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要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针对技术人员流失、新工人上岗培训不及时、设备设施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组织并且开展全员教育培训,做全面隐患排查。地下矿山要针对季节性气温变化,加强机械通风管理,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一定得安装契合设计要求的局扇。露天矿山因大雾、大风或沙尘天气不能正常生产时,要立即停止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等露天作业;极端恶劣天气导致道路湿滑时,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尾矿库要加强春季解冻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着重检查坝体浸润线突然抬升、坝移滑动等问题;加强浸润线观测,水位变化异常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现象;有尚未融化的浮冰影响排洪构筑物排水的,要及时进行人工破冰处理。

  烟花爆竹:清明临近,祭祖扫墓、赏花踏青等活动将明显增多,森林火灾等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大。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各地、相关部门及村组要严格落实祭扫相关规定,指定地点烧纸、焚香,加强对儿童等特殊人员的监护。要加强对墓区周边、零散墓地的巡查值守。进入山地旅游景区、边远地段、农庄,要提醒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向零售店配送禁止燃放类的产品;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不得随意处理或放任燃放残留物不管。

  道路交通:根据清明、五一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流量将进一步增大的特点,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对景区、墓区、山区道路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完善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施工路段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对发现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切实做好大风、暴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强化道路管控,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有效进行交通疏导和信息引导,科学合理采取限速、封闭管理措施,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组织现场指挥、交通引导,严防发生事故。

  建筑施工:要进一步加强户外作业现场的管理,细化完善防风、防水、防火、防滑、防触电、防高空坠落措施,遇有寒潮、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严禁室外和露天施工作业。

  消防安全:加强对商场、超市、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医养机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以及其他不规范不安全用电用气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工商贸:全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员工进行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置措施。

  要结合春季气候干燥的实情,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增多,人员流动增大,检维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明显的特点,及时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特别是煤气柜、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装置以及起重机械、压力管道、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严格落实设备使用周期以及定期检验检测的有关规定,杜绝超期使用或逾期未检情况发生,保证各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安全可靠。

  认真落实高危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清理料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抽堵盲板、动火、高处、动土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通风检测、现场清理、安全警示、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监护和现场检查,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协调管理,确保高危作业安全有序开展。

  重点关注可燃性粉尘和液氨使用安全。针对春季天气干燥和气温回升,强化粉尘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和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加强液氨管道、阀门、制冷装置的巡检维护,严防粉尘爆炸和液氨泄漏事故发生。

  文化旅游:要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适时对危险路段、景点采取限行、关闭等措施,严防出现群众聚集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农村安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农民建房、农家乐经营场所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执法监管,提前做好大风、“倒春寒”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积极落实春耕备播、田间管理、防灾减灾等各项措施,推进春耕生产安全有序开展。

  森林防火: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多,进入林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和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进入林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禁止在林区出现吸烟、野炊、烤火、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在林区生产生活的,禁止出现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要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员的看护,防止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至5月既是企业生产经营黄金期,也是森林防火紧要期,随着季节转换气温回升,生产经营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各种不安全因素叠加,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针对春季季节特点,市安办特别进行安全提示如下:

  危险化学品:要针对节后人员返岗思想不集中、转岗或新入职人员业务能力实际,及时开展“收心”教育和针对性培训,确保人员“思想”返岗,熟知岗位安全风险及操作技能。复产复工企业要制定详细可行的复产复工方案,逐项检查确认复产复工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生产,严禁赶工期、抢产量、超负荷。企业要持续强化现场抽查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章行为,充分利用危化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在线巡查抽查,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要加大对设备设施、管道防腐保温的检查力度,高度关注企业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风险,高度关注压力管道与设备法兰连接部位,高度关注由于工艺参数或触媒变化可能导致的介质腐蚀环境变化,要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开展年检、定检,加强对焊缝部位检测。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罐区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确保监控设备、各种报警及联锁设施正常运行。要配齐应急救援物资器材,加强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力、救援有效。

  非煤矿山:复工复产矿山企业要认真制定复工复产方案,针对技术人员流失、新工人上岗培训不及时、设备设施检查不到位等问题开展安全风险研判,组织开展全员教育培训,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地下矿山要针对季节性气温变化,加强机械通风管理,确保风速、风质、风量满足规程要求;掘进工作面和通风不良的采场,必须安装符合设计的基本要求的局扇。露天矿山因大雾、大风或沙尘天气异常生产时,要立马停止穿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等露天作业;极端恶劣天气导致道路湿滑时,运输车辆一定要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六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可以从事爆破、钻机装卸、高处等露天作业;加强监测监控设施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尾矿库要加强春季解冻期运行安全管理工作,着重检查坝体浸润线突然抬升、坝移滑动等问题;加强浸润线观测,水位变化异常时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一定的措施;检查排渗设施出口有无因冻融沉陷造成的折断、堵塞现象;有尚未融化的浮冰影响排洪构筑物排水的,要及时进行人工破冰处理。

  烟花爆竹:清明临近,祭祖扫墓、赏花踏青等活动将明显增多,森林火灾等风险隐患也随之增大。要充分的利用各种媒体和形式,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各地、有关部门及村组要严格落实祭扫相关规定,指定地点烧纸、焚香,加强对儿童等特殊人员的监护。要加强对墓区周边、零散墓地的巡查值守。进入山地旅游景区、边远地段、农庄,要提醒市民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做到“三个不得”即:不得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不可以超许可范围经营和向零售店配送禁止燃放类的产品;燃放单位或个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后不得随意处理或放任燃放残留物不管。

  道路交通:根据清明、五一期间高速公路免费通行、车流量将进一步增大的特点,有关部门要加强联动,对景区、墓区、山区道路开展安全风险隐患集中排查,完善事故多发点段、临水临崖、急弯陡坡、施工路段等危险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对发现存在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要切实做好大风、暴雨、寒潮等恶劣天气各项应对准备工作,加强交通秩序维护管理,强化道路管控,利用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方法,有效进行交通疏导和信息引导,科学合理采取限速、封闭管理措施,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等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组织现场指挥、交通引导,严防发生事故。

  建筑施工:要逐步加强户外作业现场的管理,细化完善防风、防水、防火、防滑、防触电、防高空坠落措施,遇有寒潮、暴雨、大风等极端恶劣天气,严禁室外和露天施工作业。

  消防安全:加强对商场、超市、酒店、娱乐场所、网吧、医养机构、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违规用电、超负荷使用电器设备和其他不规范不安全用电用气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工商贸:全方面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对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岗位员工做岗前再教育,保证员工熟悉相关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了解应急处置措施。

  要结合春季气候干燥的实情,针对复工复产企业增多,人员流动增大,检维修作业和有限空间作业明显的特点,及时加强设备设施管理。特别是煤气柜、煤气管道及其附属装置以及起重机械、用于承受压力的管道、能承受压力的容器等特定种类设备,严格落实设备使用周期以及定期检验测试的有关法律法规,杜绝超期使用或逾期未检情况出现,保证各类设备设施运行良好、安全可靠。

  认真落实高危作业管理要求。严格执行清理料仓、污水池等有限空间作业以及抽堵盲板、动火、高处、动土等高危作业审批制度;严格执行通风检测、现场清理、安全警示、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安全措施,加强作业监护和现场检查,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协调管理,确保高危作业安全有序开展。

  重点关注可燃性粉尘和液氨使用安全。针对春季天气干燥和气温回升,强化粉尘作业场所用电安全管理和粉尘产生、输送、收集等环节的安全管控,加强液氨管道、阀门、制冷装置的巡检维护,严防粉尘爆炸和液氨泄漏事故发生。

  文化旅游:要指导旅游景区(点)做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工作,适时对危险路段、景点采取限行、关闭等措施,严防出现群众聚集拥挤、踩踏等意外事故发生。

  农村安全:要加强农村道路交互与通行、农业机械、农民建房、农家乐经营场所等领域隐患排查和执法监管,提前做好大风、“倒春寒”等灾害天气的防范应对,积极落实春耕备播、田间管理、防灾减灾等各项措施,推进春耕生产安全有序开展。

  森林防火:春季天气干燥,大风天气多,进入林区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和其他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进入林区要自觉接受森林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严禁携带任何火种;禁止在林区出现吸烟、野炊、烤火、燃放烟花爆竹、点放孔明灯等行为;在林区生产生活的,禁止出现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等用火行为;进山入园祭祀扫墓要自觉做到文明、绿色祭扫,以免引发森林火灾;要加强对未成年人和特殊人员的看护,防止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引发森林火灾的,要依法予以惩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照法律来追究刑事责任。.repla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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