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塔施工

第三方施工该怎么样避免陷入破坏燃气管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时间:2024-03-09作者: 水塔施工

  2019年8月23日晚6时许,湖北鄂东桩基工程有限公司在万达旁当代满堂悦建筑工地野蛮违章施工,在天然气地下管网设有明显标识且现场天然气警戒完好的情况下,挖掘机挖破天然气管道,造成270户居民暂停供气2小时。

  同样在本月15日下午5时许,武汉中力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在东方装饰城五期建筑工地野蛮违章施工,在现场天然气地下管网设有明显标识的情况下,挖掘机挖破天然气管道,造成110户居民暂停供气2小时。

  接到事故报警后,市城管委、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关闭天然气管道阀门、疏散不相关的人员,组织应急抢险队伍第一时间对受损天然气管道进行了抢修,两起事故均在2小时内完成抢修并恢复供气。

  对于两起接连发生的因野蛮施工导致的燃气泄漏事故,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明确要求,“研究切实办法,杜绝此类事件发生。抓紧回到正常状态供气,对粗暴实施工程单位要处罚教育,以儆效尤。”

  市城管委对两次事故迅速调查取证,分别对两次事故的项目建筑设计企业、施工总承包商、施工分包商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顶格罚款,并要求赔偿天然气管道受损费用。公安机关已对两起事故的5名野蛮违规施工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拘留10天处理。

  为消除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市城管部门将深入开展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并督促黄石中石油昆仑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切实履行主体安全责任,加强城镇燃气安全宣传,完善管道标志标识,加大管道设施巡查力度,全力确保天然气管道运行安全。同时呼吁建筑施工公司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保证建筑施工工地范围内天然气管道设施安全。(来源:黄石日报)

  笔者按:近年来,有关部门对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处罚力度越来越严厉,就如综上所述警示案例中的涉事方已经被顶格处罚,这应当引起施工方的格外的重视!那么,第三方施工该怎么样避免陷入破坏燃气管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对此,作者觉得应该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实践中,燃气管道遭破坏,主要是因为施工方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存在野蛮施工违法行为。所以,对于施工方来说,唯有对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如《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特别是这些法律法规以下相关条款,应该细心研读,铭记在心,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陷入破坏燃气管道违法行为。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有关单位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应当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三十五条: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定期进行巡查、检测、维修和维护,确保燃气设施的安全运行。第五十一条: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破坏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3、《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禁止下列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擅自开启、关闭管道阀门,采用移动、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损坏管道。二、提高安全意识安全意识就是人脑对生活、生产等活动中安全观念的反映。人要有安全的意识,才会有安全的行为,有了安全的行为,才能保证安全。从当前的情况看,施工方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也是造成燃气管道频繁遭到破坏的主要原因。所以,提高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对于施工方避免陷入破坏燃气管道违法行为显得尤为重要,个人觉得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学习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现在的安全生产,已经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违反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就是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相关实施工程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了解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和必须履行的义务,充分认识到党和国家对安全的重视程度,使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在安全意识的感性上得到强化认知。

  2、学习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安全知识。必须让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明白这些管理制度和安全知识是用无数的生命和鲜血、用巨额财产损失换来的,在工作中我们只有遵章守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通过这方面的学习和教育,使员工的安全意识从理性上逐步形成。3、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针对性地对各工序进行危险源告知及控制措施学习。因为相关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对自己从事的各施工工序都是有理性上认识的,学起来更容易被各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接受。通过各项工序的危险源告知和控制措施学习,施工人员和施工管理人员对自己从事的各项工作存在的各种风险和如何控制这些风险能够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和了解,安全意识将进一步得到加深和巩固。4、结合相关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案例分析,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如何防范,做到举一反三,从中汲取教训,达到强化安全意识的目的。此外,在施工前必须严格向有关部门和单位申请,确定施工区域有无燃气管线;若无法确定位置,应积极与属地燃气公司联系,相关工作人员会到现场向施工方指明管线位置,做好交底工作;在开挖施工前请提前拨打当地燃气公司的服务热线。

  结束语:总之,对于施工方来说,破坏燃气管道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则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重则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理应引起各笫三方施工的警钟,并积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全国能源信息平台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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