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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规范钢结构防腐规定doc

时间:2023-11-04作者: 工程技术

  各规范钢结构防腐规定.doc目录一、《钢结构防腐涂装作业规程》(CECS2432013)规定: 1二、《建筑钢结构防腐蚀作业规程》(JGJ/T251-2011)规定: 5三、《钢结构设计标准》(GB50017-2017)规定: 10四、《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作业规程》(JGJ99-2015)规定: 12五、《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规定: 13六、《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0018-2002)规定: 14七、《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规定: 16八、《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GB/T50046-2018)规定: 17一、《钢结构防腐涂装作业规程》(CECS2432013)规定:、经济合理的原则,在设计文件中应列入防腐蚀涂装的专项内容与技术方面的要求,其内容应包括:1对结构环境条件、侵蚀作用程度的评价及防腐蚀涂装设计使用年数的限制的要求;2对钢材表面锈蚀等级、除锈等级的要求;3选用的防护涂层配套体系、涂装方法及其技术方面的要求;4所用防护材料、密封材料或特殊钢材(镀锌钢板、耐候钢等)的材质、性能要求;5对实施工程质量及验收应遵循的技术标准要求;6对使用阶段维护(修)的要求。、选型和构造应有利于增强自身的防护能力。对危及人身安全和维修困难的部位以及重要的承重构件应加强保护措施。在强腐蚀环境中采用钢结构时,应对其必要性与可行性进行论证。,应考虑结构的重要性、所处腐蚀介质环境、涂装涂层使用年数的限制要求和维护条件等要素,并在全寿命周期成本分析的基础上,选用性价比良好的长效防腐蚀涂装措施。,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涂覆涂料前钢材表面处理表面清洁度的目视评定第1部分:未涂覆过的钢材表面和全面清除原有涂层后的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和处理等级》GB/。构件所用钢材的表面初始锈蚀等级不能低于C级;对薄壁(厚度t≤6mm)构件或主要承担重量的构件不应低于B级;。、乙烯磷化底涂料环氧或乙烯基脂玻璃磷片底涂料Sa2***碳、聚硅氧烷、聚氨酯、环氧、醇酸、丙烯酸环氧、丙烯酸聚氨酯等底涂料Sa2或St3喷铝及其合金Sa3喷锌及其合金热浸镀锌Pi注:1新建工程重要构件的除锈等级不应低于;2除锈后的表面粗糙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项目施工规范》GB50755的规定。。其底涂应与基层表面有较好的附着力和长效防锈性能,中涂应具备优秀能力屏蔽功能,面涂应拥有非常良好的耐候、耐介质性能,从而使涂层系统具有综合的优良防止腐烂的性能。常用的防腐蚀涂层配套可按附录A选用。。(μm)防护层使用年数的限制(年)强腐蚀中腐蚀弱腐蚀~5~2~5注:1防腐蚀涂料的品种与配套,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2涂层厚度包括涂料层的厚度或金属层与涂料层复合的厚度;3采用喷锌、铝及其合金时,金属层厚度不宜小于120μm;采用热镀浸锌时,锌的厚度不宜小于85μm;4室外工程的涂层厚度宜增加20μm~40μm。,重要承重构件可采用热渗锌保护措施;现场需局部补作涂层防护部位,可采用冷涂锌或无机富锌涂料补涂。,不应将防火涂料作为防腐涂料使用,应按构件表面涂覆防锈底层涂料、防腐蚀中间层涂料,其上为防火涂料,再作防腐面层涂料的构造进行防护处理。,同时,其外表面宜再加涂层进行防护。,不宜采用带锈涂料进行除锈涂装;对既有建筑钢结构的维修需采用带锈涂料时,宜经论证后采用。(相对湿度75%)或使用中很难维修的钢结构,宜适当提高其防腐蚀涂装的设防级别,并在结构设计上增加通风换气措施。对长期有高温、高湿作用的局部环境,应采取隔护、通风、排湿等措施降温、降湿。同时,建筑围护结构的设计构造还应避免钢结构构件表面因热桥影响引起结露或积潮。附录A常用防腐蚀涂层配套表A常用防腐蚀涂层配套续表A续表A注:1涂层厚度系指干膜的厚度;2当采用正硅酸乙酯富锌底涂料、硅酸锂富锌底涂料、硅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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